【職場兩三事】離職後續,內附申訴管道與表格 (9/11補充PTT文章)

有關前東家映普,請參閱此篇文章:
http://goo.gl/6bT8Js

以及PTT求救的文章:
https://goo.gl/0yiDpQ

首先提到離職問題,不管是被資遣或是自願離職,至少一定要拿到的東西有以下三點:
  1. 資遣費($$)
  2. 在職薪資($$)
  3. 在職證明
  4.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5. 健保轉出證明
  6. 薪資所得證明
12則是自願離職才需要領的,就目前我知道的是這樣,如果有不足或是讀者可以補充的請幫忙補上囉。而被資遣部分則是需要拿到1、3、4這三項,並請公司開立「離職證明書」,勾選非自願離職。

不懂的話,這邊有資料可以查詢:http://goo.gl/TnYlMG

先敘述一下本身的狀況。

上工從10月01號開始,第一天上工,公司方面沒有給新進員工簽立任何條款 ,單純以口頭敘述公司情況與工作內容,以及上下班時間,薪資計算部分則是完全沒有提到,之後我就很開心的開始了這份工作,直到被資遣當天才開始去了解自己的權益,雖然有點晚,但是我想跟各位被資遣的求職者們說,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不要傻傻的讓這些慣老闆吃定你。

在10月21號,我發簡訊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並於上頭註明資遣事實,公司在五天之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回信給我,再來,看到證明書的當下我想到薪資的部分,於是在隔週28號寫信詢問公司何時會匯款以及金額是多少,公司僅回應「薪資部分由會計師計算,日期則是比員工發薪日(10號)晚個幾天」,而11月10號後過一週,公司依舊沒匯款,同時我在11月15號後寫信詢問,公司這次的回應顯得有點不耐,大致上是質詢我為何要咄咄逼人,已經跟我講了至少10天的工作天, 剩下則是一些數落員工都只顧著領薪水的情緒性字眼,而我則是回應希望公司在11月底以前將事情處理好。

很快地來到了12月1號,薪資依舊尚未匯款,對於這件事情我跟家中討論之後,本是打算申訴勞工局,同時也告知公司如果隔天再不匯款,我將會採取這個措施,隔天公司下午立刻匯款,但是金額部分似乎不太對,計算之後少了一天的金額,我再次傳簡訊詢問可以告知計算公式嗎?這次,老闆直接打電話過來,整段語音對話過程我感覺得出來他有點帶有威脅的口吻,同時也搬出我當中有遲到的部分,針對遲到的那幾天,是我自己的問題這點我認同,而他則是提出「公司規則有規定,員工當天曠職超過三小時,當日不支薪」,以及他並沒有不回應我的訊息(含信件),我認為重點不在公司有沒有回應,而是有沒有誠意想解決這個問題,他這樣回應讓我非常傻眼,當初沒簽約真的是一個超大的錯誤,球員跟裁判都是對方的人,我們怎麼打?

同時話鋒一轉,他也告誡我說,假設我讓他們公司在勞工局有汙點,他不排除對我提出告訴,以他在業界打滾走跳十幾年,法律諮商的人脈還是有的,而請律師打官司一場下來少說二十萬跑不掉,而也不排除對我提出毀損名譽的求償

「好狂妄的口氣,吃員工吃死死還想把人榨乾。」 這是我心中冒出的想法,我沒講太多,他似乎知道自己理虧也不想跟我多說什麼,並告知我如果金額有誤,請跟他說還缺多少他直接補給我。「我開公司這麼久,你是第一個敢這樣跟我說話的人。」這是他講的話,其實,我沒想爭辯什麼,只是認為自己的權益真的該好好保護,不管是開公司當老闆,或是求職,扯到錢就是傷感情,補充一點,由於他之前是在某(ㄉㄧㄢˋ)政(ㄏㄨㄛˇ)黨(ㄑㄧㄡˊ)的內勤部門工作,所以很熟政治那套流程,高壓與懷柔政策,讓員工覺得是自己的錯,很對不起公司,自然就不會有人想要反抗,進而被他操縱於掌心之中。

以上,最後還是有拿到該拿的薪資,不過資遣費真的少得可憐我就不想跟他爭了,以下是我詢問勞工局客服人員之後得到的相關資料,分享給大家,但是希望盡量少用,該用的時候還是要用。
  1. http://goo.gl/UEQMrx  勞工局申訴的表格,下載B1-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書
  2. http://goo.gl/MOYHyW   勞工局申訴信箱,請將上述表格填寫完,連帶證據一同寄出。
  3. http://goo.gl/PHOb   勞基法,第2條第3款、第21條是敘述薪資,還有5~12條之間都是與勞工本身權益有關的規範。
  4. 勞工局那邊如果有爭議需要開庭打官司,調解委員會有提供免費律師的協助。
這次的事情讓我感觸不少,除了自己在爭取權益談判的氣勢太薄弱之外,對於那種在談判桌上腦筋要轉來轉去,同時攻擊對方弱點的運轉速度真的太慢,很多應對方是我都是掛上電話才慢慢浮現「剛剛應該怎樣回答會比較好......」的想法,除了希望大家能夠顧好自己的權益,選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好處,選小公司有小公司的好處,雖然學比較快,沒什麼升遷的機會,但是最重要的還是要慎選,雖然還沒投訴,不過手邊的資料已經備全,錄音檔也有存證,要玩也是可以玩,只是這種風險加上時間的耗費還是得衡量一下。

還是祝各位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跟一位能夠帶領自己成長的好上司。

12 則留言:

  1. 請加油!!
    一切都還是以法律為依歸,
    如果計算之後,扣掉自己遲到的部分,
    仍站得住腳,
    其實還是可以到勞工局主張自己的權利,但如果是小錢,那就不用了,畢竟分手比較困難,未來還是有可能會遇到,尤其是如果做相關產業。

    另,有些大公司會要求健保轉出證明跟薪資證明,所以離職時,有時也可以一併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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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FRANKC 謝謝你!!

    說真的其實金額不高,
    資遣費也只有幾張紅色...

    講理的部分我認為本身很站得住腳,只是對方那張嘴臉真的讓人看不慣,唉。

    只是我覺得自己剛出社會真的歷練不深,碰到這種小威脅就緊張得皮皮剉,事後仔細想想其實是想得到當下應該怎樣應答會比較有魄力/適當,看得出來對方很擔心自己的公司在勞工局有汙點。

    這點我有想過,如果自己因為害怕對方在相關產業抹黑自己而讓他可以這樣為所欲為,我覺得這不合理,也因為這樣我才會跟對方提出申訴作為最後手段。

    (我是不太相信每間公司在合作/錄用人才時,只單純聽其中一方的片面之詞啦......)

    感謝你的提醒!!
    我已經更新到網誌內容了,希望可以幫到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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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您好,我也是在找工作的人,看到您的文章,原本那家公司要找我去面試,現在我看完之後覺得就算是入取了也不去上,因為我以前也待過這種公司,好險有看到您的文章,我趕快去上網查查看那家公司,都是負評,真是好險有您的文章,非常感謝您。

    也祝您可以找到可以讓您做得很開心的工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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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嗨,你好,很高興這篇對你有幫助:)

    真的覺得很多時候對於未來職場真的要好好思考,因為我現在也在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不用客氣^^,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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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說實在根本不必怕他,他要告你什麼,誹謗嗎?勞工局沒開罰就要偷笑了,這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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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唉,對啊,現在想想當時是真的滿傻的,剛入社會什麼都不懂,只覺得對方應該是好人,頗無奈的(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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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謝謝你的分享,我想我可以取消面試了(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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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To Artawei,
    恭喜!能幫到你躲開慣老闆真的太好了!!!
    老闆本身帶人就有問題,也難怪到現在還在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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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您好,我在前天也面試您說的那間公司,然後對方傳訊息告訴我錄取了(我同時錄取三間,所以頗難選),面試言談過程中,感覺公司氣氛不錯(如果是真的如他所說的那樣的話那的確是不錯的企劃團隊氛圍),能否請您透漏一下您在公司所受到的待遇,以及最後會什麼會離職,幫助我做選擇,因為我在您的文章裡面只看到離職的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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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具名面試者:
       您好,當時狀況簡單說起來,公司需要的是「能夠立即做出貢獻」的人,而不是「可以培育未來變成強者」的人,加上是間小公司,沒有教育訓練,一開工就得上手,沒紙本合約,離職是被開除的,不曉得您有沒有仔細看內文。

       被開除的原因很簡單,慣老闆不需要無法做出貢獻的免洗筷,簡單來說,就是利用新人不懂的心態施壓吃死死,面試過程當然都是非常美好,我當初想得也是如此,但就會議上討論的過程中,只要你抓不到他的方向,就直接被釘在牆上。

       個人覺得,如果你真的想從小公司學起,那麼這間公司絕對不會是你的第一首選,行銷企劃學的是商業行銷與企劃,接著才是政府接案,原因很簡單,從簡易規劃到繁瑣制度來說,政府的資料很多麻煩的地方。

      公司主要收入來源僅靠政府接案,商業場非常少,意思就是光政府接案不會讓你快速成長。

       我進去前,以前的公司人數高達20人左右,但錄取時總人數只有7人,你可以思考一下為什麼人數會在短短兩年內快速遞減,預祝您求職順利,碰到好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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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覺得很久之前似乎就有看過您的文XD
    那時候還是新鮮人真的給我很多幫助!!
    後來我媽被資遣的時候也因為有看過您的文資遣費都有好好的拿到~
    所以樓上那個是來亂的吧?
    是不是AB就是那個老闆啊ㄏㄏ
    這帶風向的方式也太粗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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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還好有拿回來!有幫到你就好XD
      這就是我當初寫文章的動力
      因為以前也是這樣子受過別人幫助
      所以現在有能力希望可以繼續讓更多人知道

      他亂得我很無奈啊(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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